妇女权益保护之刑事犯罪篇
祝女士们节日快乐,花容月貌,青春美好!
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中心为了给女士们庆祝节日,专门制作本专题重点论述刑法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小贴士 禁止干涉婚姻自由 婚姻是个人的终身大事,古代婚姻制度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且要求女性“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得再婚。现代婚姻制度则让女性摆脱这些迂腐的枷锁,实现婚姻自由,追寻真爱幸福。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 刑法依据 1、《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2、《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罪】拐卖妇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之一的。 3、《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反家庭暴力 侵犯妇女权益在国际社会上关注度最高的就是家庭暴力。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有三分之一的妇女遭受过暴力侵害,其中美国家庭暴力案件中,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更是高达85%。家庭暴力不只是对妇女肉体上的伤害,还是情感上的折磨,已经成为一种严重危害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妇女应正确认识家暴并运用法律来与之抗衡。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刑法依据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禁止违背妇女意志 强奸在国际社会是被禁止和严厉打击的行为,每年各个地区都有不同的强奸案发生,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强奸行为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与心理上的巨大伤害,严重损害受害者的人格尊严。我国法律严格禁止违背妇女意志,侵犯妇女人格尊严的犯罪行为。 刑法依据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强迫卖淫罪】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看完上述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妇女权益保护之刑事犯罪篇,只是想提醒大家一定要小心,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合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