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资讯中心

News

【文思达告客户书】众志成城,携手共度,防控疫情

发布日期:2020-07-07 14:37   点击次数: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多地扩散,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时间就做好疫情防控作出了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责任,部署了一系列防控措施。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中央及各级政府应对疫情的各项举措,保障客户、律师的身体健康,积极维护客户利益,特告知如下:

      1、延长春节假期至2020年2月2日(正月初九、星期日),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上班。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疫情解除前,客户若有任何法律问题,建议通过微信、电话、视频等方式与文思达律师联系;同时我们还会做好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联络沟通工作,确保代理和辩护等各项业务不受影响。
      对于假期前已经确定开庭时间的案件,我们将做好开庭准备和律师的健康防护,并就开庭时间与法院进行确认,并及时告知客户。
      对于如期开庭案件,律师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有外出开庭情况自觉隔离,并按时通过移动通信告知客户庭审情况。
     3、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被传唤的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庭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申请延期。
     4、部分看守所可能存在会见受限等情形,各位律师应加强与办案机关的沟通联系,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而导致的延期审理等情形,向委托人做好解释工作。
     5、客户谏言:.
     (1)建议企业及时关注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复工的通知和政策,遵守当地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要求,以政府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2)如因疫情原因,造成企业或个人暂停生产经营,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或遭受损失的,建议通过邮件、快递等方式向相对方发送《告知函》,将此次疫情情况、此次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其导致无法按约履行的情况明确告知客户,我们建议您联系文思达专业律师协助完成本项工作。
       我们坚信,有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周密安排,有全社会的戮力同心、众志成城,就一定能够排除万难,赢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终胜利!
最后,我们诚挚的向仍坚守在一线,同疫情抗战的医护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

2020年1月29日

中国疾控中心提示:在家怎么做?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 :
  • 电话:0537-2381116
  • 传真:0537-2385556
  • 邮箱:wsdlvshi@126.com
  • 地址:济宁市洸河路60号天工大厦7-8楼
© 1999-2021  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鲁ICP备17044230号-1